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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发布日期:2023-09-27点击数:

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06)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立足闽西、服务福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保教能力,能胜任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为毕业五年左右的学生设定了如下目标预期:

目标1: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专业情意。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科学的儿童观、教师观、教育观,能成为国家需要、幼儿喜爱、同行认同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从教信念与教育理想。

目标2: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幼儿发展基本规律与基本原理、幼儿保育与教育的知识分析与解决教育实践问题;具备从事保教工作所必需的人文与科学文化基本知识。

目标3:具备全面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能熟练组织幼儿园五大领域教育活动,熟练创设幼儿园环境,具有较强的幼儿园游戏活动支持与引导能力;具备幼儿观察、记录与评价的能力,以及幼儿园活动评价的能力;能充分利用教育契机,整合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具备班级管理与综合育人能力;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

目标4: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与持续的专业发展能力。能主动跟踪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新要求,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与反思,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与能力。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包括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个维度,每个维度对应2个指标,共八个指标。

(一)践行师德

1.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进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恪守“厚于德,敏于学”的校训精神,遵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履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2教育情怀:坚定从教意愿,并愿意投身于本地区学前教育工作,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认同幼儿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和维护幼儿的人格和权利,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学会教学

2.1保教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具备相应的艺术欣赏和表现知识;掌握幼儿发展的知识、幼儿保育与教育的知识;熟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法规;掌握幼儿园五大领域教育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合。

2.2保教能力:能够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结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运用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科学规划一日生活各个环节,科学创设幼儿园环境,合理组织幼儿园活动;具有观察、记录、分析、评价幼儿的能力;具有幼儿园活动评价能力。

(三)学会育人

3.1班级管理:具备幼儿园班级管理能力。根据幼儿园班级的实际特点,建立良好的班级秩序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良好班级环境;依托家长及社区等各种资源开展家园共育;为人师表,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营造温馨、平等、尊重、愉悦的班级氛围。

3.2综合育人:全面了解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重视幼儿社会教育,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和行为习惯;理解环境育人价值,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挖掘一日生活中各种教育契机,对幼儿开展随机教育;能整合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综合育人。

(四)学会发展

4.1学会反思: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养成课堂主动参与、课外自主学习的习惯,形成个人有效学习方式;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区域学前教育基本政策及发展状况,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与专业发展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定个人职业生涯和专业发展规划;具有创新精神、批判和反思意识,能主动对学前教育现象及问题进行持续探索和研究。

4.2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特点与作用,认同沟通交流、平等互助、分享合作等对学习、工作及个人发展的价值;掌握沟通合作的知识与技能,尊重他人,善于倾听,有良好的共情与表达能力,能与团队成员进行良好互动与协同合作;具有小组互助、合作探究等协作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要求分解指标

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


三、学制学位与学分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生毕业应达到最低总学分:161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

五、核心课程

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保育学、中外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游戏、钢琴基础、美术基础、舞蹈基础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课程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毕业论文。

七、课程结构比例表


八、集中实践性教学计划表

九、教学时间总体安排表


注:课堂教学Δ 考试√ 见习# 实习□ 研习★ 毕业论文О 课程实践*

十、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系矩阵

(一)本专业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

注:H表示支撑度高,M表示支撑度中等,L表示支撑度低

(二)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矩阵

注:H表示高支撑,M表示中支撑,L表示低支撑

十一、行业企业参与课程一览表


十二、教学进程表


注:标★为专业核心课程,公共课程总学分52学分,其中“法治与安全教育”“创新创业实践”“劳动教育”“军事技能”不计入总学分,但作为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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